事实上,《新闻调查》的报道,在房地产业以外的人来说,或许可以视为内幕消息,但对于房地产业内人士来说,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不值得大惊小怪。
1、报道指出,“陆家嘴中心公寓”的成本价为每平方米6000元,公开售价为1.7万元,这意味着存在较大的不正常利润空间。在我看来,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从来就不是主要由生产成本决定的,而是由市场供求和项目周边房价决定的。只要陆家嘴中心公寓的市场价格与周边同质商品住宅相当,就不会存在房价虚高的问题。实际情况是,陆家嘴中心公寓的市场销售价格并不比周边同质商品住宅高出多少。开发商能获得高额利润,是因为他抓住了市场先机。
第二,报告指出,“2006年8月之前,陆家嘴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一栏没有填报任何数字,盈利却显示亏损。但仅仅一个月后,主营业务收入就达18亿元。”既然没有填报任何数字,盈利怎么会显示亏损呢?主营业务收入一个月后有18亿元,这没什么奇怪的。因为财务报表有时点,收入也有时点,只要不漏报、瞒报主营业务收入,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3、报告指出“陆家嘴中心公寓存在油漆、防水卷材、钢材、电梯、铝合金门窗等材料设备价格虚高的情况”,而且虚高价格是根据内幕人士的披露而来。这样的报告,让受众感到困惑。因为是小股东起诉中股东侵权、不当分红,所以仅凭小股东的片面之词就说建材设备价格虚高,至少是不严谨的。正确的报告应该把这些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厂家、数量、价格一一对应,让第三方工程、材料价格评估人员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做出公正的判断。
4、报道指出,“一位名叫吴俊军的业主,一天之内签订购买中央公寓15套房子的合同”;“她作为公司高层领导,怎么可能一天之内买这么多套房子?她买的房子是自用?转卖?还是为了拉拢各种关系?”;“就连夜店小姐,也能通过一些渠道获得认购资格。”我们的哪一条法律限制了人们购买多套房子的自由?夜店小姐难道没有购房权吗?企业高管为什么不能购买自己公司开发的房子?为什么说吴俊军买15套房子是别有用心?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常见现象,并不违法乱纪,不值得过分惊讶。据我了解,吴俊军买的15套房子,不是自用陆家嘴中央公寓 网球,不是转卖陆家嘴中央公寓 网球,更不是为了“拉拢各种关系”。
5、明眼人从整篇报道中都能看出,小股东们觉得自己的权益被中股东侵犯了,所以才愤怒地向央视“投诉”。这是开发商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是利润分成不均导致的闹剧,央视没必要卷入其中。
可惜柴静缺乏成熟的眼光,报道的都是表面现象,用怀疑、疑问、联想、片面的陈述,制造了一篇煽情的报道,报道没有切中要点。
问题背后的关键是什么?表面之下又隐藏着哪些深层次的问题?
我认为,陆家嘴公司是全国知名的国有房地产企业、中外合资、上市股份制企业陆家嘴中央公寓 网球,拥有数百亿净资产,数十亿流动现金,为浦东开发做出了突出贡献,建设业绩有口皆碑。
陆家嘴集团手上握有浦东行政办公中心、科技馆、世纪公园等住宅开发地块,又有自己的开发能力,为何要与人合作开发?
即便陆家嘴集团公司想合作开发,其以往的合作伙伴也都是国内外知名企业,如泰国正大集团、和记黄埔、新鸿基地产、香港中信泰富、渣打银行,日本森大厦、伊藤忠商事,以及国内的中船、中远、中石油、中行、中保、华能集团等,为何要自贬身份,与世纪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耀国能源(据说注册地分别在南汇和奉贤)两家名不见经传的民营企业合作开发?
开发陆家嘴中心公寓的陆家嘴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陆家嘴集团成员公司陆家嘴联合开发有限公司中拥有60%的股份,在世纪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拥有30%的股份,在耀国能源有限公司中拥有10%的股份。陆家嘴集团公司为何要将其绝对控制的公司的管理权委托给世纪路公司,只要求一个董事长的名头,让两家合伙公司自行经营、开发呢?